关于提前执行预包装食品标签新版国家标准的声明

发布单位:新疆美益天饮料有限公司 | 发布日期:2026年4月1日

尊敬的消费者、合作伙伴及相关监管部门:

为积极响应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更新,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》第十三条关于食品安全标准提前实施的相关规定,我司声明如下:

2026年4月起,我司将在过渡期内依据GB 7718-2025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》、GB 28050-2025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》、《食品标识监督管理办法》(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00号)新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及管理办法,陆续启动包装标签的更新改版工作。由于改版涉及产品众多,过渡期内市场上可能出现新旧包装并存的情况,产品质量并不受影响。敬请广大消费者和合作伙伴予以理解。

提前实施新版标签要求的产品,将严格按照新要求进行标签的设计、制作和使用,确保标签信息真实、准确、合规,以保障消费者权益。我司确保于2027年3月16日起生产的全部产品符合新版标准及办法的要求

特此声明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新疆美益天饮料有限公司         

    2026年41日